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结合行业及地方实际,加快出台贯彻实施政策或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政策兑现的资金,明确政策兑现流程,确保政策直达快享。三是开展政策督查评估。坚持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督查相结合,定期对政策落地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评估。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为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给学生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接送服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校车许可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现将《台州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星级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星级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台交〔2016〕53号)同时废止。台州市交通运输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7月30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6月25日 《台州市公共汽车客运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现将《台州市长途汽车客运场站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8月21日台州市长途汽车客运场站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工商局、建设局: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交易实际状况,现制定并发布《台州市房屋代理合同》及《台州市房地产居间合同》示范文本,请各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财政局、台州湾新区财金局:为进一步理顺我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机制,完善治理结构,科学优化操作流程,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市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为规范台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运作,落实政府产业基金2.0版要求,现将重新制定的《台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台州市财政局2019年9月28日台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
浙江-台州
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管委会负责落实辖区内的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实施的时间节点,制定出台辖区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扶持政策;及时上报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信息。4.台州市绿色建筑和
浙江-台州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台市委〔2010〕5号),为增强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职权,简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扩大中心镇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权限。现就中心镇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明确如下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岭市、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台州市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4月12日1总 则1.1为加强台州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规范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进行建设用地供应监管的情形。五、关键词解释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包括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两部分内容。六、注意事项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解读机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人:王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局党委会已经通过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1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分局,局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测绘单位:现将《台州市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绘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和《台州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7月16日 台州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台建〔2020〕248号)文件自2024年7月2日起予以废止。台州市住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各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5日起实施。
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各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办事程序,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卫生部令第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